尊敬的各位读者朋友,2008年1月16日本人由外地出差到北京,因工作需要购买一台数码
摄像机,本人原初始意图购5000~6000元的SONY-SR200E或SONY-SR5E中端摄像机,鼎好721室北京荣邦汉通科技有限公司推销员推荐
松下一款中端产品(称与上述索尼二款同档次,品质高于上述产品),我们看样机后也感觉外观较SONY产品美观,请推销员拿实物观看,推销员称须先交款后看货,我们即先交了款,推销员拿来产品并开箱检查,我们发现机身型号与保修卡、发票及包装盒型号不一致,当即向经销商提出质疑,恰在此时我夫人来电询问购买产品型号,经查此型号属入门级产品,并非SONY-SR200E或SONY-SR5E同档次产品,厂商报价高出该松下型号价格1300元,当即提出退货,经销商提出到鼎好市场部确认型号是否相同,如不相同马上退货,到达鼎好市场部后,经销商只字不提型号不同退货之事,另提出核对序列码如对不上立即退货,我方也与认可,厂商当即在鼎好市场部2位官员面前打松下客服电话核查,结果无此序列号登记。此时我不能判定此产品真伪了,故坚持退货。厂商提出请鼎好市场部调解,我本着和谐的诚意同意,我要求更换为与SONY-SR200E或SONY-SR5E同档次摄像机并同意承担厂商提出的已打开包装的损失,但是遭荣邦汉通公司拒绝,因此鼎好市场部调节无果并善意告诉我们现在国家对市场价格没有控制,厂商无论抱什么价你都讲不出理去,无奈之下找到海淀区工商所,张女士非常热心接待了我们,并要求供货商诚信经营,经张女士调节,我本着止讼的原则同意按中关村同型号平均价支付货款,对方不同意我方意见并称给工商所面子找给我500元,我不能接受。此时经销商提出按松下指导价格结算,我也同意按3700元成交,此时荣邦汉通公司又反悔并称有能耐到法院告我们去,并对我有侮辱情节。
鉴于经销商欺诈消费的卑劣行径,我要求退货或者按中关村本产品综合报价处理以维护消费者的权益。钱虽不多,但与胡总书记要求的和谐社会不和谐呀!各位朋友,北京荣邦汉通科技有限公司真黑呀!真横呐!
最后提醒大家,以后去村里买数码产品,最好别去鼎好721,商户太黑。
下一步我将提起诉讼,为消费者讨个公道。各位朋友,支持我吗?